一、负责学院日常后勤保障工作,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负责学生公寓楼的管理与学生住宿的安排、调整及安全、卫生清洁工作,建立学生住宿档案。
三、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扫、保洁、垃圾清运等工作;负责学院教学楼、办公楼、图书馆、实验楼等的清洁、卫生工作及楼内设施的管理、使用和维修工作;按市、区政府要求做好“创卫生校园”的工作。
四、负责校园绿化美化与养护,花草树木修剪、整形移栽及院内大型会议、节日庆典的花卉摆放任务。
五、负责学院水、电、暖等的正常运行级设备的管理及日常维修,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完成全院性避雷、电缆专线、锅炉、生活用水等设备的检测。
六、负责学院洗浴中心、开水房、锅炉房等后勤设施的管理及维护。
七、负责后勤日常维护所需物品和材料的采购。
七、负责制定院内维修工程的实施方案,准确编报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八、负责学生生活用品的供应,确保商品价格和质量。
九、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教育和管理,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。
十、负责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、维护社会治安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护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。
十一、收集学院、社会动态信息,及时掌握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苗头,协助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,学院安全的行为。
十二、落实安全保卫职责和各种防范措施,防止盗窃、破坏、治安案件发生。
十三、负责调节处理学院治安纠纷,维护教学区、生活区和其它公共活动场所秩序,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治安的人员及时进行处理。
十四、帮助教育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学生。
十五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学院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,保护现场,协助公安机关侦破。
十六、管理在学院务工、经商的暂住人口、流动人口及车辆。
十七、参加所在地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十八、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做好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
十九、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